招商银行企业APP用户注册服务协议

欢迎贵司使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银行”)企业APP为移动注册用户所提供的各种工具、产品和服务(下称“服务”)。贵司签订本协议并在招商银行企业APP(以下简称“企业APP”)进行注册后即为移动注册用户。招商银行依据《招商银行企业APP用户注册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及相应的具体业务协议(若有)为贵司提供的服务包括招商银行提供的金融业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专业咨询服务、以及云服务等,请贵司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协议。

一、接受条款

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招商银行通过企业APP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用户指南等。所有规则/用户指南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规则/用户指南与协议正文不一致的,以规则/用户指南为准。若招商银行向贵司提供的服务需另行签署具体的业务服务协议的,以具体业务服务协议为准。

2.贵司以任何方式、任何渠道进入招商银行企业APP,或以其他招商银行允许的方式进行注册即表示贵司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下合称“条款”)。

3.招商银行有权根据业务需要酌情修订条款,并以网站公告的形式进行更新,不再单独通知予贵司。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企业APP公布,即产生效力。如贵司不同意相关修订请贵司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如贵司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贵司已完全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当贵司与招商银行因为企业APP所提供的服务发生争议时,争议解决应以最新的条款为准。

二、注册

1.服务使用对象

企业APP服务是招商银行面向中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贵司确认,贵司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与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若贵司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请勿使用服务,否则贵司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招商银行有权注销(永久冻结)贵司的用户资料,并有权要求贵司赔偿因此给招商银行的造成的损失。

2.注册用户

2.1 贵司知晓并同意,贵司在招商银行企业APP办理注册时需以经办人的手机号码(下称“手机号码”)作为注册的用户名, 未经招商银行同意,贵司的用户名不得变更。贵司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企业APP后,在符合招商银行或第三方规定前提的情况下,贵司可直接使用招商银行提供的金融栏目、信息资讯、其他增值服务,以及第三方提供/运营相关服务,以及后续可能提供的其他服务。 贵司在此明确授权,贵司的企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在贵司成功注册招商银行企业APP时,已授权招商银行使用,并可作为贵司在招商银行办理其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单位结算账户、网上企业银行)的信息进行交互验证。

2.2 贵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银行的要求,按企业APP相应页面的提示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贵司的资料,以使之真实、完整和准确。如有合理理由怀疑贵司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招商银行有权向贵司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并有权直接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中止、终止对贵司提供部分或全部企业APP服务,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贵司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不利后果。

三、用户安全

贵司须自行负责对贵司的用户名和密码保密,且须对该用户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发布信息、网上点击同意或网上签署/续签协议或购买服务等)承担责任。贵司同意:(a)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贵司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的情况,贵司应立即通知招商银行,并授权招商银行冻结该用户和调查,且招商银行有权根据调查结果相应处理;(b)确保贵司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方式退出企业APP。招商银行不因贵司未能遵守本协议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贵司理解招商银行对贵司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且征得招商银行的同意,否则,贵司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

四、服务终止

1.贵司同意,在招商银行未向贵司收费的情况下,招商银行有权以任何理由 (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单方终止企业APP对贵司的服务、贵司已违反本协议,或贵司以不符合本协议的方式行事等) 终止向贵司提供企业APP服务。 贵司进一步承认和同意,招商银行根据本协议规定终止向贵司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可立即使贵司的用户无效,或注销贵司的用户信息以及与贵司的用户信息所有相关资料和档案,和/或禁止贵司进一步接入该等档案或服务。用户服务终止后,招商银行有权利但没有义务为贵司保留贵司在用户名下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贵司。此外,贵司同意,招商银行不会就终止向贵司提供服务而对贵司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2.贵司有权向招商银行要求注销贵司的用户信息,经招商银行审核同意的,招商银行将注销贵司的用户信息。届时,贵司与招商银行基于本协议的合同关系即终止。 贵司的用户信息被注销后,招商银行有权利没有义务为贵司保留或向贵司披露贵司用户信息中的任何信息,也没有义务向贵司或第三方转发任何贵司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

3.贵司理解并同意,贵司与招商银行的合同关系终止后:

(a) 招商银行有权利但没有义务继续保存贵司的资料。

(b) 贵司在使用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的,招商银行仍可依据本协议向贵司主张权利。

(c) 贵司在使用企业APP服务期间与招商银行办理的具体业务,仍按照具体业务协议的约定办理。

贵司在使用企业APP服务期间因使用服务与其他第三方之间发生的关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向贵司提供服务的其他第三方仍有权向贵司主张权利,贵司应继续按贵司与其他第三方的协议/合同履行义务。

五、企业APP的第三方服务

1.贵司理解:(a)招商银行作为企业APP平台的搭建者,除招商银行金融栏目以外,企业APP存在第三方向贵司提供服务的相关信息。贵司通过企业APP接受或购买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时,贵司与第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决于贵司与第三方签署的协议/合同。如贵司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贵司与第三方自行解决,与招商银行无关。(b)尽管招商银行对第三方进行了严格的甄选,但不能控制或保证第三方全部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亦不能控制或保证第三方所涉及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客户服务能力及持续性,以及第三方履行在相应服务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贵司不得因上述事项向招商银行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招商银行承担任何义务。

六、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客观因素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招商银行延迟或未能履约的,招商银行不对贵司承担任何责任。

七、协议的生效、法律适用、管辖及其他

1. 本协议由贵司点击接受/同意后即生效。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2. 贵司与招商银行仅为独立订约人关系。本协议无意结成或创设任何代理、合伙、合营、雇佣与被雇佣或特性授权与被授权关系。

3. 贵司同意招商银行因经营业务需要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进行转让,而无须再通知予贵司并取得贵司的同意。

4. 因本协议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向广东省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5. 贵司后续使用招商银行提供的具体服务时,按招商银行要求在线签署具体业务协议(即在线电子签约)。在线电子签约包括但不限于贵司通过贵司持有的数字证书在通过企业APP对各类数据电文或电子缔约文件等进行电子签名和验签、对签名后的数据电文或电子缔约文件进行存储、提取和管理等。在线电子签约采用的电子缔约技术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提供,符合中国法律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其形成的数据电文或电子缔约文件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贵司认可在线签署具体业务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6.本协议取代贵司和招商银行先前就相同事项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倘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裁定为无效,该项条款应被撤销,而其余条款应予遵守和执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招商银行未就贵司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招商银行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

7. 招商银行已提请贵司特别注意本服务条款中有关免除或限制银行责任、银行单方拥有某些权利、增加贵司责任或限制贵司权利的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贵司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和招商银行相关规定的约束。